近日,南阳高新区法院雷川法官采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的方式,适当延伸审判职能,推动一起行政诉讼纠纷实质化解,获得双方当事人的称赞。原告竖起大拇指说:“我特别敬佩雷川法官,办理案件认真负责,为我解决了一揽子纠纷,我真心地感激他”并赠送一面锦旗以示感谢。
据了解,2015年7月,郑某与其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征收安置意向书》,约定郑某作为被征收户的置换面积及过渡费用等。后某街道办事处于2019年将郑某置换面积进行了公告变更,郑某不服与街道办事处多次交涉无果,无奈之下诉诸高新区法院。
查清事实,找准争议焦点,是成功化解纠纷、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和基础。雷川法官在承办该起案件后,认真查阅卷宗,主动联系原被告双方,带领办案团队到实地走访调查、沟通协调十余次,得知郑某与街道办事处签订征收安置意向书后,街道办事处根据管委会的要求进行复核,认为原《征收安置意向书》认定的房屋置换面积与事实不符,并公告变更了郑某的房屋置换面积。
由于案件当事人之间矛盾尖锐,案件审理难度较大,雷川法官通过走访群众,了解当地征收补偿政策,查询征收补偿相关资料。庭审结束后,雷川法官及合议庭成员认为街道办事处对郑某作出的安置补偿决定确实存在与事实不符的情形,于是判决撤销了存在争议的补偿决定,并责令街道办事处限期重新作出。
郑某虽然拿到了生效判决,但这仅是纠纷化解的第一步,后续补偿协议的重新达成与补偿款支付问题依然使郑某闷闷不乐。本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的初衷,雷川法官手里的案件虽然已经结案,但还是关心郑某后续的征收补偿事宜,遂“化身”双方之间沟通的桥梁,组织双方沟通协调三次,街道办事处同意尽快对郑某的征收补偿到位。
经过雷川法官以及办案团队成员的多方努力,最终街道办事处重新与郑某公正合理地签订了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并补偿到位。这起行政争议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困扰郑某多年的“烦心事”终于得到彻底解决,且对我院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高效办案的过硬作风、司法为民的初心担当赞不绝口。
一纸判决虽能“案结”,但不一定能打开当事人的“心结”。南阳高新区法院始终聚焦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满意度与获得感,切实转变作风,不断提升为民情怀,把关注点更多地放在群众利益的维护上;更新办案观念,倡导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办案理念,摒弃“结案了事”的错位政绩观,追求切实为当事人减轻诉累的“案结事了”,着力提升法官裁判说理能力,引导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义正辞严讲清“法理”,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努力将“法、理、情”的有机融合在案件中得到彰显,以扎实过硬的司法能力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供稿:王宪 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