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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彭桥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通过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监督、开展专项治理等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规范行政执法。该镇坚持行政处罚7个工作日公示制度,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标准等公开透明;合理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柔性方式,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内部自我约束,提升群众满意度;建立联合督办制度,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的流程和文书格式开展行政案件查处工作。
加强执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融媒体、网络媒体,线上线下协同发力,发布信息10余条,出动车次10余次,人员10余人,悬挂宣传标语2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宣传耕地保护“八不准”“六严禁”等相关内容,扩大普法的深度和广度。组织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对上级耕地保护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违法案例进行学习,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邀请专家讲课,增强耕地保护意识及执法水平。
开展专项治理。完善“天眼”监控系统等“人防+技防”措施,落实落细自然资源管理“一网两长”制度,严格开展卫片执法,对违法行为做到主动发现、制止及时、处置有力、整改到位。全镇四级“一网两长”共巡查1716次,巡查比率达100%。积极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在建房排查整治,设施农用地,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永久基本农田核实督查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燕天举 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