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始于心,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你我做起,共建文明海口!”3月10日晚,海口市美兰区公益夜市活动在海甸岛西溪里商业街启动,吸引了众多市民驻足。志愿者们把文明倡导、禁毒宣传、垃圾分类等志愿服务送到市民身边,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做好“增量文章”。
2022年,我省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持续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全面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为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行稳致远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我省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利民、创建惠民,以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辐射带动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全省城乡环境面貌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
海口、琼海经过三个月的创建整改,于2022年8月上旬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查;三亚、儋州等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和东方、五指山等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力推进。
与此同时,我省还不断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推动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提质扩面、提档升级。截至目前,全省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25个、实践所218个、实践站3102个,打通了宣传教育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越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越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日前召开的海南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明确,2023年,海南要按照“131”工作框架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其中,第一个“1”是指“强化思想引领”,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更加深入人心;“3”是指“坚持内强基础”,统筹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等三项基础性工作;第二个“1”是指“注重外塑形象”,不断提升文明海南影响力和美誉度。
按照这一工作框架,我省将高质量完成海南省文明委明确的100项精神文明建设具体活动,不断提高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奋力开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发展新局面。(本报记者陈蔚林通讯员谢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