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湖南长沙发生的一起餐厅烫伤事件引发了一场争议。当天,李先生外出就餐,却意外与玩耍的女孩碰撞,导致碗里的麻辣烫洒出,不幸烫伤了女孩。事件的发展引起了女孩父亲的要求,他要求李先生承担医药费,达到了400多元。然而,双方对责任的认定产生了分歧,最终李先生报警并寻求警方协调。
烫伤纠纷:责任与赔偿的争议
这场烫伤事件牵涉到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双方意见不一,无法达成一致。警方介入调解,根据事实和证据,协调的结果是李先生承担了30%的责任,约为200多元,其余费用由女孩的家长承担。然而,李先生对这个结果仍然不满意,拒绝接受。他认为,当时两个小孩的家长都没有看管好孩子,导致事故发生,他自己也是受害者之一,被烫伤了。他担心对方家长可能会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一、烫伤轻微伤一般赔偿多少钱?
轻微烫伤工伤赔偿: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轻微伤害赔偿多少钱,需要根据被害人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来确定,一般来说,5万块已经过多。
造成他人轻微伤的处罚责任:
治安处罚
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2、拘留或罚款:
(1)给予双方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不是你“提出”不提出的问题。
(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你是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3)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4)可以既拘留、又罚款,即并罚。
依据是:《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3、立案起诉步骤: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相关证据(是对方打的证据、治疗花费的证据等),到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然后等到法院通知参加庭审。
关键词: 女孩撞翻麻辣烫被烫伤家长索赔400 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