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是什么意思?
地方志是指记述地方情况的史志。有全国性的总志和地方性的州郡府县志两类。总志如《山海经》、《大清一统志》。以省为单位的方志称“通志”,如《山西通志》,元以后著名的乡镇、寺观、山川也多有志,如《南浔志》、《灵隐寺志》。方志分门别类,取材宏富,是研究历史及历史地理的重要资料。
地方志的功能:
一、社会制度之委曲隐微不见于正史者,往往于方志中得其梗概。
二、前代人物不能登名于正史者,往往于方志中得其姓氏。
三、遗文佚文散在某部者,赖方志然后能以地为纲有所统摄。
四、方志多祥物产税额等事实,可以窥见经济状态之变迁。
五、方志多详建置兴废,可以窥见文化升降之迹。
六、方志多详族姓之分合门第之隆衰,往往可与其他史实互证。
地方志书每几年左右编修一次?
20年
“每20年。《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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